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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訊 (記者龍成柳) 去年11月,一名男子在東莞常平一家酒店按摩時,認識了一名按摩女,兩人當天就發生了性關係,其後,兩人成了情侶。同年12月31日,男子與按摩女在酒店開完房後,被索要2400元,同時被威脅,如果不給錢,她另一個男友會來找他麻煩,男子一怒之下,掐死了按摩女,並藏屍於酒店衣櫃。
  昨日,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,男子欒鵬因犯故意殺人罪、盜竊罪,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3個月。
  【相戀】
  按摩女坦承另有男友
  欒鵬是吉林省延吉市人,去年11月,他來到東莞。11月底,他去東莞常平匯美酒店按摩時,認識了年齡才18歲的按摩女小劉。當天,兩人多次發生性關係,欒鵬還付了錢。
  此後,兩人頻繁交往,並確認了男女朋友關係。交往中,小劉告訴欒鵬,她有一個男朋友。
  欒鵬與小劉認識之後沒多久,便回了老家,去年12月16日,欒鵬想找小劉玩,便又從延吉來到了常平。兩人一起去了廣州一趟,又多次在常平逛街。12月22日,兩人分別時,小劉向欒鵬要了3000元。12月30日凌晨2時,欒鵬又從匯美酒店把小劉接到了他所住的酒店。
  【殺人】
  被要錢惱羞成怒掐死對方
  12月31日中午,小劉準備離開酒店時,又再次向欒鵬索要2400元。欒鵬說沒錢了,小劉則對欒鵬稱,如果沒錢拿回去她沒法向她另外一個男友交代,並且威脅欒鵬,如果不給錢,她男友可能會來找他麻煩。
  在小劉的再三要求下,欒鵬不耐煩地說,“確實沒錢了。”此時小劉急了,抬起右手打了欒鵬一巴掌。後者被打後惱羞成怒,立馬掐住了小劉的脖子,並按倒在床上。呼吸困難的小劉兩手亂抓,拼命掙扎,但欒鵬依然沒放手。
  將近一分鐘後,被掐住脖子的小劉漸漸停止了掙扎,欒鵬這才鬆了手。然而,此時他發現,小劉雙眼緊閉,臉色發青,手腳也不再動彈。他這才意識到,小劉可能已經死了。
  欒鵬慌了,立馬給小劉做心臟複蘇,可惜已然回天乏術。
  隨後,欒鵬整理好了小劉的衣服,用床上的浴巾裹住她的上半身,抱進酒店的衣櫃里,並把推拉門關上。
  【自首】
  回老家見父母后自首
  藏屍後,殺了人的欒鵬給遠在延吉的父親打電話,稱自己在東莞殺了人,很害怕,想回家。
  12月31日下午2時30分左右,欒鵬帶上自己的手提電腦,並拿了小劉身上的現金2930元以及手機,離開了酒店房間,又在前臺續了一天的房費後,離開了酒店,並立刻趕往深圳,搭乘當天下午4時20分從深圳飛往沈陽的航班回到了老家。第二天,他在家人的陪同下,前往延吉市公安局公園派出所自首。
  公安機關根據欒鵬的交代,在酒店的衣櫃找到了小劉的屍體。經法醫鑒定,小劉系被他人扼頸致機械性窒息死亡。
  【判決】
  應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責
  法庭上,欒鵬表示認罪,但提出其當時並非想掐死小劉。雙方家屬達成了調解協議,欒鵬家屬向小劉家屬支付了45萬元賠償金,並得到了小劉家屬的諒解。
  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,被告人欒鵬作為心智成熟的成年人,應當認識到其持續掐被害人頸部的行為足以致被害人死亡,其客觀上也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嚴重後果,應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同時,欒鵬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竊取小劉財物,也已構成盜竊罪。
  法院表示,雖然欒鵬是因情感、錢財等瑣事與被害人發生爭執,雙方在本案的起因上均負有一定責任,但被害者僅有輕微的不當行為,而欒鵬實施的是掐頸致被害人死亡的行為,故不能認定被害人存在過錯。
  最終,法院認定,欒鵬犯故意殺人罪、盜竊罪,判處有期徒刑14年3個月,剝奪政治權利4年,並處罰金2000元。
(原標題:男子與“劈腿”按摩女相戀 爭執後將其掐死藏屍酒店)
(編輯:SN18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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